是日「清明」,為二十四節氣(Solar Terms),並春季六個節氣的第五個。《月令七十二候集解》說:「清明,三月節。按《國語》曰:時有八風。歷獨指清明風為三月節,此風屬巽故也。萬物齊乎巽,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。」清朝典籍所引用的《歲時百問》這樣說:「萬物生長此時,皆清潔而明淨,故謂之清明。」春分後萬物皆顯,氣清景明,因而得名。清明節是少數能成為各地華人列為傳統重要節日的節氣,在香港和中國內地,清明節都是公眾假期。

「清明時節雨紛紛,路上行人欲斷魂。」這家傳戶曉的詩句,點出部分人在清明時節的心情。因著清明節去掃墓祭祖,緬懷先人或會引起各種情緒,例如覺得不捨、遺憾、後悔、悲傷等等。中醫認為情緒並非壞事,而是人類的本能表現,屬於正常的精神/生理現象。但當人長期處於負面情緒的狀態,或情緒表達過於激烈,則會對身心靈的健康造成損害,尤其阻礙肝的疏泄功能,輕則引致失眠、食欲不振等,重則導致各生理機能失調。因此,我們需要找到合適的方法來宣洩情緒,而不應一味壓抑;例如我們可以透過大哭一場來抒發,或跟人分享、唱歌、做運動、繪畫、郊遊等等。筆者認為要面對各樣負面情緒,我們需要「治本」:惟有能認識那從上而來的真理,跟隨那唯一的道路;效法那使憂愁變為喜樂的生命,我們的心才能得著真正的平安。

清明節英文有三種譯法,分別是

  1. 作為節氣的翻譯:Bright and Clear,直譯了「清」與「明」的意思;
  2. 以拼音來翻譯:Ching Ming Festival (香港公眾假期名稱)和 Qingming Festival (內地譯法)等
  3. 習俗來來翻釋:Tomb Sweeping Day

清明節除了是節氣之外,也是華人(特別是漢族)的重要傳節慶之一。就習俗而言,古人多在清明節掃墓和祭祖。清明節本是「踏青」的好日子;「踏青」即郊遊,而祖先墓地多在山林之中,因而古人多將踏青與掃墓一起舉行,情況與重陽節一樣:重陽節本身為「登高」的好日子,人們漸漸也在重陽節掃墓和祭祖。清明節在2006年起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列為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

清明節也稱寒食節。寒食與清明,本身是兩個不同的節日,但由於時間相近,在攸長歲月裏演化成同一個節日。一般而言,「寒食」是紀念春秋時代的介子推,相傳晉公子姫重耳離開晉國流亡期間,有次介子推割下股肉(即大腿肉)烤熟給近乎餓昏的公子重耳吃,使他得以保住性命。後來重耳回國成為晉文公,憶起舊事想封賞介之推,但介之推已經和母親到山西的綿山隱居。晉文公派人上山遍尋不到,其臣下擅自放火燒山以逼介之推現身,但最後發現介之推母子被燒死。晉文公難過至極,便規定每年此時不得生火,一律吃冷食,稱為寒食節,以紀念介之推。唐詩人盧象《寒食》一詩說:「子推言避世,山火遂焚身。四海同寒食,千古為一人。」直到今天,中國仍有不少地方在寒食節前後不生火做飯的習俗。

但有人考証指介子推割股一事存在爭議,因為不論《左傳》和《史記》都無此記載,而較詳細的記載出於南朝宋成書的《後漢書》,因此認為寒食節禁火傳統的起源未必與介子推有關,而是春季時要換新火的習慣。古人認為火是有生命的事物,一年四季不能用同一火種;火用久了就要先熄滅然後重新取火,而在換火儀式中,「新火」與「舊火」不能相見。中國古籍最早提及換火是《論語‧陽貨》:「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」《周禮·秋官》也記載「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。」隋人對這記載註釋為:「為季春將出火也。」

事實上,世界各地都有春季新火的習俗。奉行大公教會傳統的基督教會在復活節守夜禮儀之中,有「祝聖新火」的儀節,是整個復活節守夜禮儀的第一環。在禮儀中,主禮的神職人員會祈求上主祝福剛點燃的新火,並以新火點燃象徵基督復活的大蠟燭。參加復活節守夜的信徒會手持一支小蠟燭,在這個被稱為「光」的慶典中,從一基督復活大蠟燭之燭光取火點燃手上的小蠟燭。《聖經‧出埃及記》13章記載了上主在晚間利用火柱來領導在曠野遊走的以色列人,因此教會也守夜禮儀的晚上,以新火和燭光表明基督是世界的真光和信徒在黑暗中的指路明燈。

「上帝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他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?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 已經死了,而且復活了,現今在上帝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迫害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」(《羅馬書》8:32-35)

插圖部份:Fujima Hung

養生部份:龍立淇中醫師(注意事項:以上內容僅供參考,如有任何健康問題,請諮詢註冊中醫師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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